常有人说:“哪里有人,哪里就有事”。这句话有它的实在性,即使在教会也有几分真实。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连有神生命的人,爱主的人也不能摆脱这框框?枷锁?但放眼看普世教会,我们真的不时见到教会有纷争,分裂,而且大都是由教会领导人,长老,执事,牧师主导的。真叫我们气馁,丧气。我们要问,难道属主的人真的也无法避免么?
我们知道,只要我们还活在地上,还在肉体之中,我们就无法完全,有时就难免发生争吵。但我们相信,属主的人是可以避免,可以预防,并解决争端的。
一、当有的认识
人各有不同,人与人之间有分歧,那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不同与分歧不一定就要生事,出事。为了预防和消除教会的冲突,我想,全教会的弟兄姊妹,无论是所谓平信徒,或长执教牧,对一些基本的事要有清楚的认识。细看许多教会里的冲突,虽原因各有不同,但归结起来,多是一方或双方对下述的几件事认识不够。
1、主要和次要
首先,我们对主要和次要要分别清楚,这对减少或预防冲突会有帮助。
所谓主要,就是那些重要的,严重的。所谓次要,就是那些无重大影响,可有可无的。举例来说:“牧师的信仰有问题”,那是主要的。“牧师的探访不够勤”,那是次要的。
又例如:“教会纵容罪恶”,那是主要的。“教会的清洁组不够尽责”,那是次要的。
每当我们遇到分歧,起纷争时,我们要一再的思想,我们所争的,到底是主要的呢?还是次要的?如果是次要的,我们就当清醒,我们不值得为这些事争下去。如果是主要的,我们还是要冷静的问,这所谓主要的,真是那么重要吗?非要争个胜负,甚至冒分裂的危机,把主的身体分裂,真值得么?双方都应该冷静的思考。
很可惜,教会里的纷争,争吵大都是为了些次要的事:牧师娘没有参与教会的事奉;教会同工上班不准时;崇拜唱诗不够活泼;我的意见不被尊重,不被接纳等等。各位,你觉得为这些事争吵幼稚吗?可我们就是常为这些而争吵,纷争。
2、教义和生活
当我们认为,我们所争论的,真是非常重要的,那我们就要问:我们所认为重要的事,是有关教义呢?还是生活的?
我们要这样问,因为教会里许多的争端,和教义有关的少,与生活有关的多。我意思是说,我们较少为真理而争,多是为些生活性的看法,做法而争。我们的精力不是放在维护圣经的真理上,而是消耗在非真理的事物上。
如果是非真理性的事,与圣经的真理无关,那我们一定要认清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观点和作风。我们既知人有不同,就当容许这些不同存在,正如别人容许我的不同存在一样。可惜今天我们的纷争,就是不容许与我不同的存在。
3、绝对和相对
如果我们的争论是有关教义的,是真理性的,那我们还是要问:我们所谓的真理,是绝对性的呢?还是相对性的。
所谓绝对性的,就是那些圣经清楚规定,绝对不可更改的。例如神是三一的,耶稣基督是童女马利亚生,耶稣为人的罪死,并三日后从死里复活等等。
所谓相对性的,就是那些没有清楚规定,圣经没有硬性定规的。特别是与生活有关的。例如擘饼时是当用一个饼或多个饼;是每日守,每星期守一次或每个月守一次等等,这些圣经都没有明文规定。
绝对性的圣经真理,我们是没有争论余地,非坚守不可。如果有人违反,那就要争辩到底,即使导至分裂,甚至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那是维护真理。
非绝对性的圣经教义,我们就要考虑是否需要如此执着,甚至弄到教会分裂了。
非绝对性的教义,因为圣经没有明文指定,那些分歧是因释经,解释,和看法而生的。虽然人都会认为自己的解经,铨释,看法和观点都是正确的,甚至是正统的。但因为缺乏圣经明确的认定,我们都不应认定我的就是绝对的,是唯一的,(虽然我们可以认为自己的是最好的,最准确的)。我想一个真正在主里的人,真正谦卑的人是不会这样以为的。既然我们的道理不能确定绝对的,我们是否应该和弟兄争至不欢而散,甚至分裂呢?
4、意见的表达
当我们认为我们的看法,意见,观点都是非常正确的,那我们就更不需要跟弟兄相争,以至不欢。我们应该注意我们的表达,希望用合宜的表达方法,使别人接受我们的看法。
教会里的纷争,许多时是由于表达不当,不为别人接纳,以至后来越演越烈,终至不可收拾。
当我们表达我们的意见,看法时。我们要先留意我们自己的道理,意见和看法。
如果我们的道理,意见,看法不是一百分之一百对,我们表达时就不要强硬,也没有理由和资格可以强硬,因为我们不是绝对的对。既然不是绝对的对,试问我们凭什么可以强硬呢?世人以为强权,凶悍可以征服别人,教会怎可以用这方法呢?
如果我们的道理,看法,意见真是百分之一百对,我们在表达时就更不需要强硬,我们可以温柔地,详细地,清楚地把我们的看法,计划告诉各人,摆在人前,请各人给意见,这样,别人就会容易接受。原来,人大多是吃软不吃硬的。在教会里何必用硬的表达方法呢?
如果我们众人都有这个认识,我想,我们在发表意见时,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冲突。
5、同属一体
还有一事我们必须认识的,那就是我们是同属一个身体的。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林前十二27),并且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的(弗四16)。神把我们安排在这个身体上,是要我们彼此合作,共同建造基督的身体。
如果我们都有这个认识,那我们就不敢把基督的身体撕裂,即使我们有许多的不同、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谁敢去败坏?教会是主的身体,谁忍心去败坏它?败坏基督身体的,主不向他追讨么?
当教会面临纠纷,各人在相持不下,快要分裂时,我们应该好好的去再读哥林多前书一至四章及十二至十四章。我们要谦卑在主面前,重新再认定我们是主的身体,不敢毁伤。
6、魔鬼的诡计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要认识魔鬼的诡计,不要中了他的圈套。原来,魔鬼最喜欢挑拨离间,他喜欢藉着人的不同,要把基督的教会拆散。他常在信徒的思想里怂恿和推波助澜,要人彼此争斗,互相仇恨。神的灵要人和平,魔鬼却叫人混乱,要人敌对。魔鬼最痛恨的就是基督和祂的教会,因此,当基督在世时,魔鬼千方百计的要除灭祂,破坏祂。主升天以后,魔鬼就转向教会,要破坏教会,因此,主内的同工们,我们真要认识魔鬼的诡计。同工们不是魔鬼,弟兄姊妹不是魔鬼,我们不要弄错矛头,不要打错对象,魔鬼才是我们的敌人。
弟兄姊妹,巴不得我们都真正认识上述的道理,并且牢牢的记住,当问题出现时,这些认识能提醒我们不要在教会里分争,不要分裂教会。
二、灵性的成熟
对上述各点要认识,那是重要的。但是许多时,我们对这些道理是知道的,因为正如我一开始讲的,教会的分争,分裂,往往是由教会领袖引发的。这些教会领袖不认识这些道理么?当然认识。既然认识,为什么他们还会带头分争,分裂呢?那就是人不够成熟,在灵里不够成熟。
人虽然信主多年,在教会里承高位,但在灵性上,可能还不成熟。灵性不成熟,许多属肉体的表现就会跑出来。
然则属灵人是怎样的呢?灵性成熟有什么表现呢?
1、受圣灵支配
属灵人就是属乎圣灵的。属乎圣灵就一定是被圣灵管理,支配的。
当我们与别人有不同,有分歧,我们想要分争时,圣灵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向我们说话,一定会在这时伸手管理。属灵人在这时就要听圣灵的话,采取做圣灵要我们做的事。我肯定相信,这时圣灵一定会指示我们解决之道。只要我们肯听,肯谦卑受教,一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完全在乎我们是否肯听圣灵的话,看我们是否够成熟。
2、顾念别人
成熟与幼稚分别在于是否会顾念别人。幼稚的人,凡事只想到自己,成熟的人会想到别人,会顾念别人。
成熟的人会顾到别人的感受,因此,在说话时不会随便,不会说伤害人的话。即使诚实,也会用爱心说诚实话。在这顾念别人的情况下,即使有不同,也不会造成彼此间的伤害。
成熟的人也会顾念到别人的意见,考虑别人的意见。幼稚的人只会一直想到自己的意见被接纳,被重视。一遇到被反对,就动气,动怒。成熟的人会客观的看事实,会衡量是非对错。会接纳别人的对,放弃自己的错。不会坚持己见,一意孤行,造成分争。
3、愿意和好
人总会有做错事,会与人有过不去的时候。但是成熟的人会愿意与人修好,和好。
保罗曾经因为马可的原故与巴拿巴有争拗,其至因而分道扬镖。那是件错误的事,圣经毫不隐瞒那次的错误。但是保罗,巴拿巴,马可都是主的仆人,都是成熟的属灵人。他们做错了,但是他们愿意和好,他们也真的和好了。保罗后来认定马可是他的同工(门24),且是不可少的同工,是有益的同工(提后四11)。他更要歌罗西教会好好接待马可,还特意提到他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10)。这些经文显示保罗己经与马可及巴拿巴修好,和好如初了。
幼稚的人意气生事,并且一但出事,就含恨不肯解怨。
成熟的人,在做错事后会寻求解决,愿意和好。这是灵性的成熟,因为我们的主是和平之君,祂叫我们彼此相爱,也清楚的告诉我们,在献祭以前要先与弟兄和好。因此灵性成熟的人必会照主的话去做,照神的心意去和弟兄和好,而不会结下不解的恩怨,和弟兄成为陌路。
愿我们在教会里永不生事,但万一出了事,我们也懂得怎样与弟兄修好,保持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