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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前的灯,路上的光(1):“以我父的事为念”

原创 李世峥牧师  2021-02-2113080

〔编者按〕一位希伯来诗人在一篇赞美上帝的诗歌中写道:“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道成肉身的耶稣具有完全的人性,亦有完全的神性,所以他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应视作上帝的话,都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他曾公开宣告:“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参约6∶63)“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路21∶33)耶稣说过的那些话,虽然已经过去将近2000年,但依然引人入胜、发人深思,任何时候重读,都会给人余音绕梁、历久弥新之感!

这一组以“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为标题的系列讲章,以《路加福音》为主线,以耶稣说过的话为主题,以解释经文和生活应用相结合的方式,探寻耶稣说过的话对今天的基督徒的启示,力求发现那些话所具有的“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的价值,从而激发弟兄姊妹热爱《圣经》、追求长进!

经文:路2∶41-52

耶稣在我们居住的星球上生活过33年,但“福音书”主要记载了最后3年的事迹,只有细心的路加向我们讲述了童年时代的一个故事:12岁那年,耶稣“按着节期的规矩”,和父母一起前往耶路撒冷守逾越节,这是他第一次前往圣城,进入圣殿。“守满了节期”,他的父母和亲友结伴返程,他却独自逗留在耶路撒冷。3天之后,焦虑的父母在圣殿里找到耶稣,母亲略带抱怨地批评他:“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答道:“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对于这一句话,摩根(Campbell Morgan)有一段精彩的评论:“我们首度听到这孩子口中吐出的话,是如此美丽,单纯,天真,自然,真实。”“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耶稣以这句话宣示了他的身份,宣告了他的使命。以下,让我们一同来思考“以我父的事为念”的深意:

一、心怀敬畏,关切天父的世界

耶稣“以我父的事为念”,首先体现在他对“父的事”的认识上。马利亚和耶稣的对话提到了同一个字——“父”:马利亚说:“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可是,两个人口中的“父”却不是同一个概念,所以马利亚和约瑟完全不懂耶稣的意思。马利亚和耶稣的对话涉及到两位“父”(地上的父和天上的父),两样“事”(父亲的事和天父的事),由此引出了对两个世界(物质世界和天父世界)的认识。耶稣知道孰轻孰重,所以他斩钉截铁地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耶稣是天父的儿子,当然会以敬畏之心关切天父的世界!

马利亚口中的“父”,是指站在耶稣面前的约瑟,是抚育耶稣长大成人的养父;耶稣口中的“父”,则是指坐在高天之上的上帝,是差遣耶稣拯救罪人的天父。听到马利亚的批评之时,耶稣一定明白她的用意,她希望耶稣顺从地上的父亲,不使他担心。可是,耶稣却没有顺着马利亚的思路回应她,不是因为他不赞成母亲的看法,而是因为他要向母亲表明自己的立场。对于耶稣的回应,巴克莱(William Barclay)有一段精彩的解读:“耶稣是何等温婉的,但却又是何等坚决地以上帝为父,而不是约瑟。在这之前耶稣一定已发觉他与上帝的独特关系。……随着年龄渐长,他一定思想过此事;就在他以成人的身份第一次守逾越节的时候,他顿然觉悟到他和上帝独特的关系,原来他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发现了另外一位“父”,关注着另外一样“事”,所以他进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天父的世界。为了“以我父的事为念”,耶稣有时不得不疏远亲人,这就是他独自逗留耶路撒冷的原因。耶稣敬畏天上的父亲,关切天父的世界,但他并不因此排斥或忽略地上的父母,他会敬重、顺从他们。路加特别告诉我们,耶稣结束了与父母的对话,“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

耶稣称上帝为“父”,我们也称上帝为“父”,耶稣关切天父的世界,我们却贪恋物质的世界,耶稣始终“以我父的事为念”,我们却常常以自己的事为重。耶稣深知我们的软弱,所以他如此劝勉我们:“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19-21)保罗也有相似的劝勉:“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参西3∶1-3)我们贪爱这个有限的世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认识天父,未能与天父建立亲密的关系。每一个心怀敬畏的基督徒,都会本能地关切天父的世界!

二、心存谦卑,追寻天父的奥秘

耶稣“以我父的事为念”,也体现在他对“父的事”的了解上。马利亚和约瑟返回耶路撒冷寻找耶稣时,“遇见他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他在那里“听”什么?“问”什么?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推测,显然与“父的事”有关。耶稣立志“以我父的事为念”,理应知道“父的事”是怎么回事。对于年仅12岁的耶稣,“父的事”无疑是深奥的、费解的,但他愿意深入了解,所以他带着一颗谦卑的心,找到了圣殿里的教师,听他们讲解,向他们求教,他要追寻天父的奥秘!

根据犹太律法的相关规定,年满12周岁就算成年人了,之后就被称为“律法之子”。从此,他们就要开始认真学习律法,并严格遵守律法。犹太人极其重视律法方面的学习,所以每逢重大节日,犹太公会都会安排一些学有所专、学有所长的学者,在圣殿里公开解答朝圣者关注的问题。耶稣遇到的“教师”,就是这一类学者,他们精通《圣经》,饱读诗书,所以既能讲解《圣经》,又能解答难题。遇到如此高人,虚怀若谷、求知若渴的耶稣当然不会错过,既要如饥似渴地“听”,还要不失时机地“问”。莫理斯(Leon Morris)的解读十分有趣:“他一面听、一面问,说明他渴慕要得知识。在拿撒勒一定缺乏好的老师,所以当耶稣置身在首都中,就善用一切的机会来学习。”逾越节期间,“坐在教师中间”求问的朝圣者一定不在少数,但耶稣无疑是最让那些教师们印象深刻的一位。路加告诉我们:“凡听见他的,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如果说“他的聪明”体现出的是一种天资方面的异乎寻常的特质,那么,“他的应对”体现出的就是一种真理追求上与众不同的悟性。结束朝圣之旅,耶稣便和父母回到拿撒勒,等到下次出场,他已年届而立。这18年,耶稣做了些什么?“福音书”的作者没有任何记录,但路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上帝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从“智慧”方面的“增长”可知,耶稣一直都在追寻天父的奥秘!

“以我父的事为念”,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一种行动!我们关切天父的世界,就要追寻天父的奥秘!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追求,我们才能知道何为“父的事”,才能知道怎样“以我父的事为念”。今天的教会里,情感上愿意“以我父的事为念”的基督徒不少,但由于他们对“父的事”缺少理性上的认识,很容易陷入到稀里糊涂的狂热之中,用保罗的话说,就是:“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参罗10∶2)对于我们,“父的事”永远是一个奥秘,不去深入、持久地学习,只凭情感和直觉侍奉,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彼得教导我们:“你们却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参彼后3∶18)让我们牢记保罗的劝勉:“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上帝。”(西3∶16)

三、心系天国,遵行天父的旨意

耶稣“以我父的事为念”,还体现在他对“父的事”的参与上。“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从他对母亲的这个回应可知,对于“父的事”,他表现出的不只是一种浓厚的兴趣,而且是一种坚定的意志,这句话流露出的是他对“父的事”的强烈的参与感!年仅12岁的耶稣,就有了专心侍奉上帝的愿望。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势必对“父的事”有越来越深刻的认识,越来越具体的行动。从“福音书”的记载来看,耶稣关切天父的世界的具体行动,就是按着天父的旨意,拓展天父的国度。由此可见,耶稣“以我父的事为念”,就是心系天国,遵行天父的旨意!

12岁时,耶稣立下遵行天父旨意的志向。18年后,30岁的他获得了天父的认可。让我们来看路加的叙述:“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3∶21-22)耶稣遵行天父的旨意,体现在他对工作的热情上:“门徒对耶稣说:‘拉比,请吃。’耶稣说:‘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门徒就彼此对问说:‘莫非有人拿什么给他吃吗?’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参约4∶1-38)体现在他对众人的爱怜上:“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参可3∶31-35)体现在他对生死的坦然上:“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参太26∶36-46)总而言之,就是《希伯来书》里的话:“上帝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参来10∶7)

立志“以我父的事为念”,我们就必须时时、处处、事事遵行天父的旨意!有些基督徒相信上帝,却不遵行上帝的旨意,他们加入教会,只是学会了一套系统化、规模化的信仰术语、属灵口号,提起属灵的事,他能说个口若悬河,说得头头是道,但现实生活中却没有一丝见证,跟某城里的那位长官一样,“不惧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参路18∶2)。对于这类基督徒,耶稣发出了严厉的警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说过:“倘若我们不遵行上帝的旨意,那么我们称呼基督为‘主’,便是在嘲笑基督。”声称自己“以我父的事为念”却不关心天国,不遵行天父的旨意,就是在羞辱上帝!

12岁的耶稣,就已立志“以我父的事为念”,他用33年的短暂生命诠释了这句话的深刻内涵:“以我父的事为念”,就要关切天父的世界,就要追寻天父的奥秘,就要遵行天父的旨意。我们称上帝为“天父”,就应当像耶稣一样“以我父的事为念”!弟兄姊妹,让我们在属灵层面认识“父的事”,在知识层面了解“父的事”,在行动层面参与“父的事”。“但愿赐平安的上帝,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借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来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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