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的婚姻,保罗的教导是“可随意办理"(林前7:36-37)·但这不是指“可随便办理”,保罗也不是要限制信徒子女的婚姻,因整段的上下文是讲“独身”问题。今天儿女的婚姻仍是家庭中的大事。这一课特别访问了《教会增长学》的户文牧师,谈谈他对子女婚姻的一些基本看法,以作参考。
问:对子女婚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人格成熟:(2)经济独立:(3)成家;(4)对象是基督徒
问:如何为子女的婚姻定标准?
答:要祷告
问:婚姻对象的条件应是什么?你注重未来媳妇和女婿的什么条件?
答:条件不应太多,内在美比外貌更重要。不要接受一见钟情的观念,因有可能多见变情。
问:若子女恋爱的对象与父母的心愿违背,家长要怎样处理?
答:父母勿太硬,要多聊聊,多代祷。
问:婚事安排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如聘金、婚礼和蜜月旅行的安排等)
答:聘金已非现代文化的要求;婚礼勿太豪华(不要吃太多)在礼拜堂进行以荣耀神。蜜月最重要。
问:应如何为婚事作预算?开支应如何分担?(子女/父母/亲家/向朋友借款)
答:父母可以帮助,但基督徒不应借钱。
问:对婚礼的安排有无要求?若一方家长是非基督徒,要怎样迁就?
答:态度合作,但要免除迷信。
问题讨论
1.你认为子女婚事的最大关键是什么?
2.你是否要将不嫁娶的观念也教导子女(林前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