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献诗的时候,我和一位弟兄不约而同,都想献《无我唯主歌》。因为几个礼拜前,一位刘弟兄献唱了这首歌,更重要的是刘弟兄当时唱这首歌的背景。原来,刘弟兄是离开教会近两年的时间之后,又回到我们的教会的。我们教会的墙上贴了一些相片,有一些很“久远”了,是在我没有来之前照的,其中就有这位刘弟兄。所以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眼熟。听别人讲,刘弟兄是一个非常有恩赐的人,能唱诗、讲道,还有组织能力。两年前,刘弟兄和牧师对教会的发展有不同的看法,就产生矛盾,结果他离开我们教会,“另立门户”。离开的两年中,刘弟兄事奉的工作并不顺利,甚至可以说,是生活在极大的属灵黑暗之中。
今天,刘弟兄和他的妻子都回到了我们的教会。交通的时候,刘弟兄的妻子泣不成声,感谢主让她的先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终于下定决心回到了这个教会。“真的感谢神,在这两年中没有丢弃我们,今天又把我们带回了这个教会。”她哭着说。我们大家也都为之动容!
献诗的时候,刘弟兄唱了这首《无我唯主歌》,其中的几句我牢记在心了:
不再是我,乃是主被人相信
被人高举,又被人所爱敬
无论思想言语,态度或动作
不再是我,乃是显出基督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不再自夸,乃是夸赞主基督
不再自傲,乃是尊重基督
求主使我,不再自负或自怜
随时随地没有自我表现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基督永远不改变
在荣耀中基督是中心
基督王位永存不变
一位弟兄写到,“让基督成为我们的一切,因为不属于基督的一切,哪怕最好的,至终都要成为粪土。”
真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在基督里的,如果不是荣耀基督的,自己再好的东西,哪怕是神给的恩赐和能力,也不要自夸,也不要当成自己舍不得的宝贝。
这时候,我想到了施洗约翰说的话。约翰的一个门徒对他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耶稣基督),现在施洗,众人都往祂那里去了。”(约3:26)
如果是常人,听到这话会怎么样呢?一定是不快、忌妒,甚至仇恨。但是,约翰却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
然后,约翰又说,“祂必兴旺,我必衰微。”
是啊,主耶稣必兴旺,我必衰微。施洗约翰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是,我们知道吗?我们做到吗?
我没有。很多的时候,我的本性告诉我,“你自己要兴旺!”哪怕这是以基督和祂的福音为代价。
另一位弟兄也分享到,“我天生口才好,讲道很可能会用血气破坏神的工作。有时我们说的是属灵的话,也想讨神喜悦,但我们心里还是喜欢人的喜悦和赞扬。作为弟兄,可能喜欢年轻漂亮姐妹的仰慕,这个隐藏的动机要对付不容易啊。有几次我去一个青年查经班,那里有几个姐妹赞扬我,有一天我和她们谈圣经的中心是基督和十字架,忽然她们就没听我讲,而是在说你真有教导恩赐啊。我当时有些惊讶。回去后一晚没有睡好,我很害怕啊,为什么我在讲基督,她们却在看我这个人的恩赐,这是彻头彻尾的失败,我真害怕神要对付我,我没有把人引到神面前啊。所以神就没让我再去那里,因为我的生命还有很大问题,人们看到的还是我,不是神的荣耀。在一个宣教士的葬礼上,有一位弟兄做见证,他们曾请这位宣教士参加他们的查经,这位宣教士一言不发,但那晚他们感到了基督就在他们中间,他们感到神的爱。只有我们生命被神浸润了,我们才能把人带到神面前。”
这位弟兄说得真对。我也常常犯同样的罪,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的时候,在和慕道友分享福音的时候,我听到别的弟兄姊妹比我分享得更好,更感动人,我就不由自主地有些妒忌、不自在,甚至想他们不要分享得这么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呀!这时候,我所要的“我的兴旺”,是以拦阻神福音的工作为代价的,多么可怕!
还有的时候,当我不喜欢一位弟兄的时候,我就看不惯他,就连他在为主工作的时候,我也不希望有果效。求神怜悯、宽恕我!就像前面的弟兄说:我们应当接纳凡是在基督里的,哪怕是最差的,因为在基督里的一切,最差的也是最好的;拒绝任何不属于基督的一切,哪怕是我们身上最好的,最可夸的。一切在基督里的,为主作见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人物,即使在世俗看来是最差的,也是宇宙间最美好的、最美妙的、最美丽的、最宝贝的——在这些时候,我们要让开,要退后,要让自己彻底死去,哪怕是我们认为是自己身上最好、最可夸的,因为主必兴旺,我必衰微!因为主的福音必兴旺,我必衰微!
最近,我越来越多地参与了各个方面的事奉。借着弟兄姊妹的提醒,我才发现自己可能进入一种更微妙、更可怕的黑暗和危险。世俗的世界里的情欲、虚荣、个人的野心——这些东西,我们很容易分辨出是不好的。但在教会的服事中,我们却太容易以为我们所作的一切必然就是好的。实际上,很多的时候,我以为是在为神作工,实际上却是为了要在教会的世界里证明自己:我要证明自己比别人更蒙神的爱,证明自己有更多来自神的恩赐,证明自己做的工作更有果效……渐渐地,我们追求的中心不再是神,而是为神工作的果效、是神给的恩赐。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事奉看起来是以神的恩赐为神工作,看起来离神那么近,却不晓得,它们可以在不知不觉之中,把我们从神的身边拉开,使我们远离神!
其实,就如一位弟兄所讲的,如果神怜悯我们,容许我们在祂的工作中有份,容许我们做好自己手里一点小小的事奉,并存到永恒,那就已经是无比的福分了。
我还想到另一件很令人感动的事情。孟牧师是在美国为我施洗的牧师。他20多年前来到美国,建立教会,教会也很复兴,非常得神的祝福。2002年,孟牧师看到所在城市的另一边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大陆留学生,却缺乏传福音和牧养的人,就有感动去那边建立一个新的教会。于是,孟牧师找到了一位年轻的牧师,就把自己亲自牧养了20余年的教会交给了他,然后卖了房子,全家搬到城市的另一边。我们留学生们都很为此事感动,一是因为孟牧师对我们的爱,更是因为孟牧师没有把自己为之付出青春和心血的教会当成自己的产业,而是归于主耶稣。那一段时间,我们和孟牧师交通的时候,谈到了大家的这种感动,没想到,孟牧师却说他正在神面前做悔改的祷告。我们十分惊讶,问为什么,孟牧师却是这样谦卑地回答说:
“离开教会的事,虽然我给大家做了工作,也有心理准备,但当我正式宣布自己要离开的时候,教会里的弟兄姊妹们却还是震惊、不理解,他们觉得我抛弃了他们,伤害了他们。为此我是非常地惊讶,于是我开始反思我自己这十几年的工作,才发现很多时候,我没有把大家带到神的面前来;他们看的、依靠的,是我,而不是神。我真的是亏欠神呀,我要在神面前好好地悔改!”
是啊,我们当牢记,在我们的事奉中,不再是我,乃是基督;高举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荣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相信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显出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夸赞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主必兴旺,我必衰微!
和少年财主比一比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记载了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故事,就是主耶稣遇见一个少年财主的故事。讲的是,有一次主耶稣在行路的时候,一个少年人跑来,跪在主的面前,询问如何才能得到永生。耶稣则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少年人回答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主耶稣听了,看着他,就很喜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少年财主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是因为他的产业很多。此时,主耶稣向周围一看,对门徒说了那句非常著名的话,“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啊!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见马可福音10:17-25)
上个礼拜日交通的时候,一个姊妹查了这一段经文,中间还把她自己和这位少年财主作了一个比较——这一下,让我看到了很多的亮光。在这里,我也愿意将自己和这位少年人比上一比!
首先,显而易见,在很多的地方,我实在不如这位少年人。
第一,年纪。既然叫少年财主,我想他一定很年少吧,应该最多不过20出头的样子。而我呢,已经在30岁和40岁的中间了,按照世上的说法,说得好听一点,是年富力强正当年,不好听一点,已经是奔“四张”的人了,甚至快进入中年了(想到这,我后背都发凉)。
第二,财富。这位少年人不仅年少,而且有很多的产业,按照今天的说法,应该是属于资本家一级的了,或者叫少年精英、少年富豪。而我呢,只是一个高级打工仔,在个人经济上,还没有获得自由,完全在一个不同的层次上。
这两点,是从世俗的角度看,我都不如。进一步,从品格的角度看,我好像也很不如。
第三,对真理的渴慕。当少年人询问主耶稣永生之道的时候,他是“跪在”主耶稣的面前。当时,少年人并不知道耶稣是神,只是把耶稣当作一位夫子(老师),但为了寻求真理,少年人居然向老师跪下了——这份渴慕追求的程度,我好像是没有的。
第四,“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这几条,少年人都做到了,而且是从小做到了!而我呢,如果说恨人就等同于杀人的话,那我每一条都触犯过,而且是一犯再犯!在道德水平和品行上,我和这位少年人差的实在不是一点半点。
但是,在一件事上,我和这位少年人是平起平坐、一视同仁的。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两个都达不到主耶稣提出来的标准。在一个绝对标准之下,我们都失败了。
当少年人说他从小就遵守了各样的诫命之后,主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是主耶稣非但没有夸奖少年人,反而话锋一转,要求少年人变卖一切的财产,分给穷人,跟他走。
原来每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都有些不理解,还觉得主耶稣是在刁难人。现在我明白了,主不是在刁难少年人,而实在是爱这个少年人。为什么?因为少年人想走一条靠遵守律法而获得永生的道路。少年人来到主耶稣的面前,正是要为自己的这种想法和道路找到一个确认。可是,正是因为主耶稣爱这个少年人,主怎么能够让他一错再错呢?因为靠守律法得永生的道路,只能是一条灭亡的道路。
耶稣是神。所以耶稣知道有一样东西,是这位少年人放不下的。是什么呢?就是他的财产。于是主耶稣直奔主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个问题。(爱我们的主,常常是这样行事的:在关乎生命得救的时刻,主从不绕圈子,更不会耽误时间,就像主也曾看似“突兀”,却切中要害地问打水的撒玛利亚妇人:“你去叫你丈夫也到这里来。”)这里,主耶稣对少年人提出了一个标准,是少年人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实际上,主耶稣是在对少年人清楚地讲,“离开靠守律法而得救的道路吧!你千万不要对自己抱有任何的幻想!”主耶稣这么做,正是因为他非常爱这个少年人啊!
我们常说,旧约里的神真是非常严厉。但主耶稣,从未改变的神,在新约,甚至更加严厉——主告诫我们说: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一3:15)
恨人就是杀人,动了淫念就是犯了奸淫——这难道还不够严厉吗?我原来看到这一段话的时候,就心想,主耶稣怎么这样“苛刻”呢?这是我根本做不到的“高标准、严要求”嘛!现在我知道了,这就是主的用意,而主也实在是为了我们好才这样说。正是因为神爱我们,祂便不让我们对自己抱任何的幻想,而要让我们认清自己的本相,要我们回到祂的恩典里面。
同样一针见血的,主耶稣在最开始,就开门见山地对少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主耶稣真是神,他一眼就看透了少年人的来意,少年人希望成为一个完美良善的人而进入天国,但主耶稣清清楚楚地告诉他,除了神以外,没有良善的!
如果我们可以靠守律法、好行为成为良善,获得永生的话,那我们就不需要神了,那我们就有自夸的资本了。但感谢主,主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本相,使我们无法自夸。“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么?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7-28)
当主耶稣评点少年人时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时,主耶稣的意思是毫不含糊的:靠自己进神的国,是绝无可能的!爱财是少年财主的弱点,所以主说了这句话。地位和情欲是我的弱点,所以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应该是:“骆驼穿过针的眼,比充满血气的人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对沉溺于虚名和虚荣的人来讲,这句话就是:“骆驼穿过针的眼,比明星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对沉溺于权力的人来讲,这句话就是:“骆驼穿过针的眼,比政客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对你来讲,这句话,应该改为什么呢?
当时的门徒,显然没有马上明白主耶稣的用意,反而是心生惶恐,说:“要是这样的话,谁能得救呢?我们可是撇下了一切跟随您的呀!”然后,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马可福音10:25-27)这就再清楚不过了。问题的关键不是我们能放下什么,不是我们能做什么。问题的关键不是“我们的能”。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知道“我们的不能”,和神的凡事都能!
说到这儿,回顾一下——我在很多的地方不如这位少年人,无论是从世俗的角度,还是从道德行为的角度。但在一件事情上,我们打了个平手,那就是,在行为上,我们都达不到神完美的标准。在律法之下,我们都失败了。
现在我要讲,在一件事上,我和少年财主非常的不同。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不同。是什么呢?那就是今天的我,感谢主,是蒙了恩典,是生活在神的恩典之下!
感谢主的怜悯,使我今天知道了,我不仅是败坏,而且是彻底的败坏;我不仅是无能,而且是彻底的无能;我不仅是有罪,而且是彻底的罪人。然而,神爱我,神拣选我,神使我认清了自己的本相,正是要拯救我。
律法使众罪显明,指向的是一条灭亡的道路。而主耶稣成为我们的赎罪祭,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又在第三天复活,使信祂的人得永生,指向的是一条恩典的道路。“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以弗所书1:7)
感谢神,我们借着主耶稣救赎的宝血,得以成为神的孩子,我们从此生活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在律法之下。“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
在与少年财主的比较中,只有在一件事上,我是可以夸耀的;但我夸耀的绝不是自己,而是夸耀主耶稣并祂钉十字架!是因着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我得了恩典:我因信得救。感谢主,我有了这样一件夸耀的事情就足够了,就全然满足了。因为有了主耶稣就有了一切。一切好处绝不在主耶稣以外。所以,我还要大大地夸耀,夸耀主耶稣的十字架。“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书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