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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还债(罗1:14)

原创 于中旻牧师  2024-08-163760

我都欠他们的债(罗一:14)

很多人对别人有某种预期,以为人家有义务如何待他,一副自己是债主的心理,以为全世界都负欠他什么,连对神也是这样(罗一一:35)。这种不合理的期望,已经够奇怪了,更不合理的,是他从来不曾自责,不曾想到对别人有什么责任!

“债”本来同于“责”字,后来加上人旁,表示人对所欠的有责任。在拉丁系文字中,也是由于同样的观念:debere是语根,衍化为debt, drtte, devoir, duty等字,也都是欠债的意思;因此,endeavour就是要“努力”偿还。所以不论中西文化,人有了自我觉知,就有责任观念;有了私有制度,就有欠债观念。既然欠了债,就有责任还债;欠债而不还,就不是负责任的人;负债而不负责,就不能算是人。

使徒保罗蒙神的拣选,“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深深感到责任在身,他说:“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一:1,14)他不推诿,也不逃避责任。因为他知道“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提前一:15-16)。

怎么会有欠债的观念呢?

神大能的福音,是唯一的救法,使人藉认识耶稣基督,相信祂代死救赎,而蒙神的恩典。没有福音,罪人不能得救,就只有沉沦灭亡。但只怜悯人的悲惨,那是不够的,只能产生同情,不能作为传福音的充分动机,不能有还债的责任感。必须是因为“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罗一:5)

传福音的人,必须先是得福的人。“受了恩惠”是接受了福音真理,必须不自私,也使别人得福音的好处;受“使徒的职分”,是特别拣选,有神的托付(林前九:16-17);主的使命是:“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八:19-20)。既得了神的大爱,蒙了神拯救的恩典,得了永生的福分,就如那欠主人千万银子的仆人,得免了一切的罪债,绝没有偿还的可能;只有以还债的心,传福音给别人,使他们也因信得蒙赦罪,与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不想还债的,可能是未得福音的好处,就没有负债感;或是过分自私,没有还债心,都该求主施恩怜悯。


语音朗读: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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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与爱主(路7:42)
因信得蒙主称为义的人,都应该思想:自己是否像那罪得赦免的女人,把最上好宝贵的,献在主前。如果不是,可能是不认识自己有罪的情形,自然也就还没有得到主的赦免。

0评论2024-06-07328

神不欠债(伯41:11)
人到神的面前,不可存有债主的观念,不是求神赐给他什么,而是认为神欠他什么。这种心态,是跟恩典相反的。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0评论2023-01-1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