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3:1--15,1:12--13;彼前1:3,6
一、“重生”的属灵意思
“重生”的字义是再生,其属灵的意义非常丰富。信徒第一次生是从父母生,从肉身生,有肉身的生命。第二次生是从圣灵生,有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属灵生命。
一个人蒙圣灵光照,看见自己是个罪人,他就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作他的救主,他的罪蒙主的宝血洗净,基督的生命因着人的信(接受)进到信徒的里面,他的灵就活过来了(原来罪人的灵是死的,与神脱离了关系),现在可以与神恢复交通了,这就是重生。
重生就是从水(神活泼常存的道——参彼前1:23)和圣灵生(参约3:5)。这人就得到基督的生命,有圣灵居住在他里面,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他就得救了(“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
正像以弗所书所说,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因为有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参加2:20),他就成为一个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有行善的表现,重生的人凭着赐生命圣灵的律(参罗8:2),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了。
二、 重生的属灵辨明
人凭着自己的思想,往往会以人意来误解重生的意义,所以我们要按照圣经的启示,对重生的意义有属灵的辨明。
1、重生是从神生(参约1:13)不是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人们对过去的生活感到失败、不满、悔恨,于是悔过自新,立志重新做人。正如中国古谚所说: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但这种“自新”和“做人”是凭着自己主观的信念,靠着自己的力量,没有圣灵的工作,也没有得到神的生命,从神的话来看,这是“从人意生的”(参约3:13)。重生是从神生的,是人得到了神的生命,他的灵蒙圣灵更新(参多3:5),从新生命而活出新生活。
2、重生是得到新生命(参约壹5:11--12),不是改良旧生命。
世人往往有这样的自信:藉着自身的努力,可以把人的天性(即从老亚当来的旧生命的性情)改良好,世上的宗教就是凭着这样的“理想”。但圣经启示我们,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即靠自己向善的行为), “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唯有基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血,能洗净我们的良心(参来9:14),叫我们因信称义(参罗5:1),并得到神儿子的生命。“重生”不是靠自己来改良旧生命,乃是靠圣灵得到新生命。
3、重生是从水和圣灵生的(约3:5)。
圣灵藉着水(神的道,就是基督的福音——参彼前1:23,25),在人心中运行作工,使人知罪,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作他的救主,基督的生命由此进入他的灵,使他原先与神断绝交通的灵活过来了,这是一件属灵奇妙的事。重生是基督福音的果效,是圣灵的工作。
4、重生是得救的属灵实际(参约1:13;弗1:13)。
重生(与死亡相对)是指属灵的生命面言,得救(与沉沦相对)是指属天的地位。但在属灵的实际上有属灵的生命的,也有属天的地位,重生和得救是同一件事,重生的人,就是得救的人,凡是信主耶稣的人,主把他从罪恶里救出来(参太1:21),他的灵“不至沉沦”——得救了,“反得永生”(得到主的生命)-一重生了(参约3:6)。
5、“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
我们的肉身是从父母生的,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肉身只能生出肉身,人的理想、善行、努力只能够在“肉身”的范畴内,不能超出“人”的范围,而且属肉体的人(包括从血气生的,从情欲生的,人意生的——参约1:13),不能得神的喜悦(参罗8:8)。唯有“从圣灵生的就是灵”, “赐生命的乃是圣灵”(约6:63原文意思)。圣灵赐人新的生命,是从基督复活的生命来的,因为神藉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参彼前1:3),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罗7:6),所以重生的人不是从肉身生的,乃是从圣灵生的。
三、重生的结果
1、重生的人得永生——神儿子的生命。
(参约3:15--16;约壹5:13;加3:26)
圣灵重生我们,神赐给我们永生(永恒的生命,这永生在他儿子那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参约壹5:11--12),就是神儿子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的生命。人里面有神的生命,这是神的“新创造”,与神过去所造的万有(包括原造的人)不同,我们有了这个生命,就成为神的儿子。 “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有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活着。重生的人要按着生命的感觉,圣灵的感动,活出神儿子的样式,在宇宙中见证基督,荣耀神。
2、重生的人能见神的国,进神的国(参约3:3,5)。
重生的人有基督的生命(参西3:4),有圣灵的光照,他属灵的眼睛明亮了,能看见神的国(神掌权的实际和范围),非但看见神在物质世界、人类社会世界掌权,也看见神在灵世界掌权,因为神的国统管万有,重生的人在神管洽下,他天天让神在他身上掌权(这是天国的属灵实际——参路17:20--21),凡是遵行神的旨意,将来就可以进入天国里(参太7:21),这是神为爱他之人所预备的国(参雅2:5)。
四、重生的属灵表现
重生的人由于有圣灵的内住,有基督的生命在他里面,原先已死(与神断绝交通)的灵就活过来了,灵的功能如直觉(直接感知神)、交通(与神的交通)、良心(分辨善恶、是非之心),也逐渐恢复到正常的光景,属灵的生命有他的性情(参彼前1:4),有他的感觉(也可以说是圣灵的感动)。比如:
1、有新生命的喜乐——得到救恩之乐。
一个初信的基督徒,因为认罪悔改,承受主的救恩,就得到了赦罪的平安,他就经历到一种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参彼前1:8)。这是灵里复活的喜乐,这是圣灵所赐的喜乐(参贴前1:6),这是新生命的喜乐。
2、“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壹3:9)——圣灵内住,不敢犯罪。
基督的生命在信徒里面要求圣洁、公义、诚实、善良(参彼前1:5)。如果我们犯罪,里面就立刻失去平安,觉得难过。这不只是因为将来在基督审判台前要交账,良心要责备我们,更因为圣灵要责备我们(参约16:8),罪使我们与神断绝了交通,祷告不通了,失去了神的同在,非要我们认罪,悔改、对付清楚,与神恢复交通不可,基督的生命要求我们凭着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参林后1:12),不可以恶报恶(参罗12:17),并且,知道行善却不去的就会有罪疚感(参雅4:17)。
3、有新生命的性情--爱慕属灵的美好。
生命有他的性情,各种生命有各样的性情。旧人老亚当的生命喜好享乐,自私、以致犯罪,基督赐给我们新生命的性情,乃是爱慕属灵的美好(“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叫生命长大——参彼前2:2)。比如:喜爱神的话,多读圣经和属灵的书,牢记在心;思想神的话,让圣灵引导他们明白神的话;传讲神的话。他们喜欢参加各类聚会、敬拜、赞美神;同肢体们彼此有交通,过属灵团契生活,又同心地属灵侍奉。
属灵光景正常的信徒,爱慕属灵的美好,胜过世上的美好,他们经历过世界的生活,体验到罪恶世界的空虚,又蒙圣灵启示,认识神是永生的生命(参约壹1:2),神是真光(参约1:9),神是圣爱(参罗5:8),神是无上的好。在他心灵里面觉得:世界上的人、世界上的事物不能满足我的心,唯有神能满足我的心。他爱神胜过爱世界(参约壹2:15--17),就得蒙保守,不被世上的享乐、名位所牵引诱惑(参雅1:14)。
4、有作神儿女的心情(参约壹3:2)——在神的爱中过生活。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16)我们就有作神儿女的心情:知道诸世界是藉着神的话造成的(参来11:3),这是天父世界,何等奇妙。
我们作神的儿女是在神的家中享受属灵的福分,在神的爱中过生活。世上难免有苦难,但我们在主里面有平安(参约16:33)。相信所临到我们的一切事情,都有神的美意,我们可以把一切忧虑、重担卸给神,因为他顾念我们(参彼前5:7)。我们有神爱我们,有弟兄姐妹彼此相爱,我们前面有美好的盼望,并每天为所盼望的属灵美好努力追求,我们作神的儿女生活是幸福的。
5、“以父的事为念。”(参路2:49)——有心愿事奉神。
(1)为主献身(参罗12:1)
神是生命、真光、圣爱,是无上的好,我们愿意身心归向神。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赎罪,主十字架的圣爱激励我们,我们愿意献上身体,当作活祭,来侍奉神。若不侍奉神,我们短暂的人生就失去了意义,也没有方向、目标了。
有的信徒神呼召他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多数信徒是带着职业侍奉神。他们为主过着劳苦努力的生活,“无论作什么……像是给主作的”(西3:23)。他们养育儿女,要儿女成为教会的接班人,他们在教会里与肢体们同心合意地兴旺福音。
(2)要神喜欢(参帖前2:4)
他们在地上的生活、侍奉是要让神的心得喜悦,不求自己的喜悦(参罗15:1),在侍奉的事上,事事以圣经原则为唯一标准,处处以神的荣耀为念,不凭自己的看法,也不为教派传统所左右。在属灵的原则问题上,宁可自己被人误会,攻击,也不肯迁就、妥协。他们坚决对付异端、罪恶、抵制派性……这正是一个基督徒让基督的生命在他身上掌权的体现。
(3)传福音、爱灵魂(参罗1:16)
为未信主的家人、亲友及世人的灵魂祷告,向他们传福音,要他们得到灵魂的救恩(参彼前1:9)。许多前面的肢体为福音献身,甚至受苦牺牲自己,正是我们的美好榜样,传福音,救灵魂是最大的善事。
信徒生活和侍奉,目的就是传扬福音,建立教会,追求神的国,这些是“以父的事为念”的具体表现。
五、要有重生的经历
每一个信徒都有重生的经历:圣灵怎样光照他,叫他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他在神面前怎样认罪、悔改,当基督的生命因信进入他里面,赦罪的平安和新生命的喜乐(圣灵所赐的喜乐)是怎样奇妙地临到他。圣灵内住后,他就不敢犯罪,有罪就必须对付清楚。他有了基督的生命就爱慕属灵的美好,胜过世上的美好。他有作神儿女的心情,在神的爱中过生活,并以父的事为念,有心愿事奉神。
有的信徒重生的经历是很清楚的,可以说出他在某年,如何得到重生。有的(尤其是基督徒家庭出身的,从小听见福音)在哪一次聚会中被圣灵重生,可能不那么清楚。但重生的果子必定有,就如不敢犯罪,爱慕属灵的美好,有心愿侍奉神等。
如果一个人名义上是基督徒,实际上他对罪的感觉麻木,犯点小罪好像没有关系,没有坚决、清楚地对付罪恶,也不爱慕属灵的美好,无意祷告、读经、聚会,却贪爱世界上的美好,对得罪他的人不肯饶恕,没有神的爱在他心里,也没有心愿事奉神,那么,他很有可能还没有重生,还没有得救,只是一个挂名基督徒,没有基督的生命在他里面。这样的人需要谦卑在神面前迫切祷告,求圣灵光照,看见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悔改才可赦罪(参路24:47),悔改才能得生命(参徒11:18)。他要有重生的经历,清楚得到主的救恩。